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语委,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2010年初步普及普通话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为抚州市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做好准备,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赣人字〔2004〕198号)精神,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抚州市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培训测试内容及测试达标要求
(一)培训内容为普通话语音、词语、语法和工作生活中运用普通话的能力,并进行应试技能辅导。
(二)测试内容全部为口试,包括单音节字词、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命题说话共四项。
(三)现阶段对我省国家公务员普通话水平等级的要求是:1960年1月1日出生的公务员要达到三级甲等(70分)以上水平,对1960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务员不作达标的硬性要求,但鼓励他们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不合格者,3个月后须参加补训补测。
三、培训测试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市直和临川区直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在今年内完成。各县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在2011年底完成。市直和临川区直公务员的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5—16日(周六、周日除外),具体培训测试时间由市语委办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作出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二)组织管理
抚州市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相关工作,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或办公室具体承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督促和指导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和督促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培训、测试、成绩汇总、办证盖章等具体工作,各县(区)教育局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本辖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培训、测试、成绩汇总等工作,并及时与市教育局联系,保证本辖区如期完成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任务。
(三)培训方式
公务员普通话培训以自愿为原则,采取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一天后进行测试。各单位应积极鼓励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并注重培养学习骨干,以此形成辐射,掀起普通话学习热潮,确保参加测试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标。
市直和临川区直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派员前往各单位开展培训、测试,人数较少的单位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开展培训测试。
(四)报名方式
1.各部门(单位)须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和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领导、协调联络、证书管理发放和日常工作,并在2010年7月2日前将其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报市语委办(设在市教育局内)。
联系人:抚州市语委办 李晖
电话:8237502 手机:13870420596
电子邮箱:fzsywb@126.com
2.报名程序:由各单位指定的联系人在规定时限内,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测试对象填写《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附件一)并贴一寸近照两张,将参测人员情况汇总后填写《抚州市201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交市语委办,同时按照市语委办提供的报名电子表模板制成电子表格发送至市语委办邮箱。各单位统一由指定联系人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
3.报名缴费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五)证书及教材
凡测试成绩达三级甲等(70分)以上者,颁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该证书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人才培训中心盖章,全国通用。
教材按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要求统一使用《普通话水平测试与培训教程》,内附光盘和上网模拟测试卡。
(六)收费标准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09〕75号)的规定,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每人次50元,参加培训人员另收教材费每人23元(据实收取),培训费每人20元(经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物价局三家批准)。培训费、教材费、测试费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也可在本单位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
收款单位:抚州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抚州市农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51101040001399 ;执收单位:抚州市教育局;执收代码:8120100014。进帐时请注明收费项目“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费”。
四、相关要求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赣府厅字[2005]154号)要求,抚州市将接受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按省语委要求,50岁以下在职公务员需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并达到规定等级。因此,希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确保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顺利达标。
(二)今年是我省普通话人工测试的最后一年,明年我市将按省教育厅、省语委的工作要求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通话测试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鼓励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达到公务员普通话等级要求。
(三)采取措施,确保实施。各地要加强对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考核与管理,要将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公务员能力建设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普通话培训测试水平不达标者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行公务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今后新录用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规定的等级标准。
(四)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工作与培训测试的关系,根据培训测试的总体安排,合理安排培训测试时间,切实做好本单位参测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组织工作,确保培训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 州 市 教 育 局
抚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