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教育学院:
你校《关于建立赣南教育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请示》(赣教院字[2010]7号)收悉。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建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通知》(赣教语字[2001]2号)有关建站的规定,省语委办派人对你院建站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经研究审核,确认你院基本符合建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条件,批准建站。建站名称为:赣南教育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希望在开展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省制定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有关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条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推进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