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异体字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在理论上,异体字的界定并未臻于无懈可击;在整理和规范的实践中,不少字的异体与否的认定也存在较多争议。笔者以为,导致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对异体字历时流变特性还未给予应有的重视。
历时流变是异体字这种文字现象的本质特征。从历时的角度来观察,不难发现,兴废 (新的异体字发生旧的异体字废止)、分化
(原本的异体字分化为音义不同的字)、转移 (原先某字的异体转变为其他字的异体)、合并 (原先音义不同的字合并为异体字)等变化方式是异体字现象的基本存在形式。
由历时流变的本质特征所决定,无论是理论研究中对异体字概念的界定,还是整理规范工作中对异体字的实际认定,都必须注重“时”的分析。否则,必将把原本客观存在的层次差异人为地抹煞。
一般而言,空间的问题与时间问题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但具体到汉字, 除了战国等个别时段,在漫漫历史长河的流程中,一般都保持了较高的空间统一性,故异体字的空间特征
(含方域差异、行业差异、个人差异等) 总体来说只是一个很局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不计。
立足于异体字历时流变的特征来观察迄今的异体字概念的界定,很容易发现问题所在。在目前关于异体字的两种定义中,王力先生的狭义异体字定义得到了学术界更多的认同,但其“音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相互替代”的界定因为没有考虑异体字历时流变特性而作必要的时间限定,理论上的破绽在所难免。
与理论上的局限相应,在异体字的整理的实际工作中,因忽视异体字现象时间限定而导致种种疏漏的情况同样寻常可见。一些字典辞书中列出的异体字,其实只是在一些不同的时段与字头
(或日正体、主体字)发生异体关系,而这种时间限制未加揭示,可能会导致多种错误的认识:字头和属字的异体关系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同一字头的属字之间也总是存在异体关系
(其实它们很可能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异体的关系);字头和属字的正异关系从来就是如此 (事实上在历史上它们的关系很可能是恰恰相反的)
。
当今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同样有必要充分重视异体字的历时性问题。语言文字规范虽然只关注现今语言交际文字应用的共时平面,但一方面当今为我们使用的文字不可能切断其历史渊源,另一方面当今的文字应用又有很多场合必须涉及历史上的某一时段,所以对作为规范对象的异体字同样有必要进行适当的历时特性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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