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世纪,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语言文字规范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重要阵地,掌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现状,把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新世纪处于什么位置,研究如何结合学校素质教育和各项工作,拓展和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等问题,摆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前,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现状
从总的情况看,全省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的现状是好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大力提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扎扎实实地开展推广普通话、简化汉字和试行《汉语拼音方案》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绝大部分学校根据本校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开始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阶段。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新世纪全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也遇到不少新情况和新的问题,语言文字规范化总体上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具体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普及普通话目标任务艰巨
推广普通话是现代汉语规范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提出,在20世纪内实现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工作用语、宣传用语、交际用语”的目标。但实际情况中,学校普通话真正成为“四用语”的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特别是农村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讲普通话带有浓重的方言或干脆用方言教学,具调查统计,农村学校教师有20%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中不能使用普通话,有30%左右的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二级乙等以上。在学生语言应用水平方面情况也不尽人意。毕业班学生能达到教学大纲对听说读朗读要求的中学生占86%;小学生占90%;能熟练认读和正确拼写音节、熟悉音序查字法中学生占85%;小学生88%。今年江西省开展了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真正能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相应规定的标准等级占85%,其中城镇以上学校教师占90%;农村教师占70%。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以上占50%;高校语音教师达一级乙等以上占90%。离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的规定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达标任务还较艰巨。
(二)汉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
汉字规范化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组成部分,当汉字规范制定并颁布后,学校是推广和普及汉字规范的主要途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教师应掌握熟悉汉字的各项规范标准,书写汉字必须准确规范。具有关设区市抽样调查,教师的讲义、批改作业、书写评语、板书等达到规范程度的占85%,少数教师存在字迹潦草,错别字、异体字较多,书写笔顺不规范的现象。在学生使用规范汉字方面,能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的规范字和不规范汉字的高校生占85%;高中占90%;初中占85%;小学占91%。能正确书写汉字、字形笔顺规范的高校生占80%;高中生占90%;初中生占85%;小学生占93%。
(三)营造校园语言文字规范的氛围亟待抓紧
在校园内,营造人人讲普通话、处处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有助于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据普遍反映,城镇以上学校较好一些,学生与教师交谈或在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的占90%;学生与学生交谈使用普通话的高校生占80%;高中生50%;初中生占60%;小学生占90%。农村大部分学校缺少语言文字规范的氛围,师生只有在上课和集体活动中才讲,平时不讲或很少讲,这里面有所处社会语言环境有关,更重要的还是规范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
在校园用字方面,各类学校的公文、公章、名称牌、会议用字、宣传用字、标语以及各种集体活动用字还比较规范,但也有少数学校的名称牌、标志牌用了手写的繁体字或使用外文的没有同时使用规范汉字。
二、影响学校语言文字规范的几个主要因素
(一)抓学习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全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与全国其他省份特别是发达省份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这里面有起步较晚较慢等因素外,最主要的还是抓学习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据初步统计,有近四分之一的学校不知道国家颁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近一半学校没有组织过教师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特别是农村学校的情况就显得尤为薄弱。从客观上来说,学校事务性工作繁杂,工作较忙,从主观上来说,从上至下抓学习宣传广泛性不够,深度力度不够,领导重视不够,不少师生不知道或不清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内容,对语言文字规范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足,个别人甚至认为教师讲话听得懂就行了,普通话要上等级达标是小题大做。
(二)制度措施不健全
全省除师范院校和部分高校外,大部分学校都未将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对如何将语言文字规范作为素质教育内容认识不清,探讨研究不够。没有制定必要的措施和制度,没有具体的目标要求,没有人员分管专职此项工作。只是上面有要求,才搞一些活动,停留在一般的形式上。有的学校单纯地把语言文字规范认为是文学院或语文教研组的工作,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因而谈不上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制度化管理。
(三)语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加强
学校教师在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起主导作用。语文教师从三个方面对学生语文水准起着关键的影响。一是教师的知识和能力水准;二是教师的语文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三是教师掌握和使用标准规范的语言文字的水平。据反映,一些语文教师尤其是农村的中小学语文教师,这三方面的素质都较差,存在不少问题。如从全省来看,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只占50%左右,课堂上使用方言或欠标准的普通话、课堂板书和批改作业用字不规范、使用不文明语句的现象在部分学校还较多。有不少教师不能正确掌握异体字和异形词的使用,使学生产生莫衷一是的模糊认识,增加学生无意义的记忆负担。教师语文素质的偏低,以至于培养出来的学生(包括高校学生)出现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偏低,写文章错别字较多,语法语句错误较多,说不好普通话,盲目追求语言规则的解放等。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学校语文素质教育亟待改进。
(四)新时期学校语言文字规范遇到的新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及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将成为必然要求。信息处理技术对语言文字的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必须充分考虑这个现代化因素。从负面效应来看,随着电脑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语言也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大量英、汉字的缩写、替代文字、英汉混杂词的出现,对正在学知识、受教育期间的广大中小学生形成重大影响,给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带来较大的冲击。如一位中学教师在批改学生作文时发现,不少学生为追求时髦,在文章中出现如今颇为流行的“字母+数字+汉语”的网络语言,没有了文章细腻的描写,却多了“GG”、“MM”、“大虾”、“酷毙”、“哇噻”等符号和字词,有的甚至是一串莫名其妙的数字(“5555”、“7456”),不少教师反映,为了快捷方便,便默认使用错别字、符号和数字等“网络语言”,不注意加强纠正和正确引导,时间长了,必将对学生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另外在部分学校开展双语教学的试验,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加强母语教学和语文教师的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和认真的探讨。
三、主要对策和措施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阵地,对全社会具有基础和示范作用。因此抓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适应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立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优秀人才的需要等方面来思考和定位。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力度
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根据《宪法》和我国多民族实际制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历史上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第一部专门的法律,是抓好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准绳。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首先要将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学校领导尤其要带头学法知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全面领会、掌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依法、执法意识和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二)提高认识,明确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
语言文字是思维表达的工具、文化知识的载体和交际能力的依托,因而是人的素质构成与发展的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得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实际上,这些能力都是以语言文字能力为基础的,是语言文字能力的实际应用。学校要抓好学生的素质教育,没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一定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抓好素质教育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教育,有利于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提高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认识,明确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领导,坚持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法定地位,采取有效措施,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真正融入到素质教育之中。
(三)建立健全措施和制度,不断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抓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必须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和管理模式。学校要有领导分管,有机构人员负责落实。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工作有针对性,有目标计划,有要求措施,有督促检查,通过“三纳入一渗透”(即纳入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等教育活动中),确保工作目标要求的实现。学校语言文字规范教育应当是全程渗透于各个不同的学科。所有学科的教教师以及教育管理工作者都是学生学习语言文字规范的榜样,他们的言语和文字观念、习惯以及普通话标准程度都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各学科教师在各个教育常常环节中要率先垂范,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学习、掌握运用普通话标准语音和规范文字的语言文字环境。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探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有关措施,不断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水平。
(四)加强教学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在教学中认真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培养学生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养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习惯,对于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度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抓好教学中的语言文字规范教育工作。
1、抓好语言规范教育
(1)普通话教学是小学语文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小学阶段是学生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期。学生要读准2500个左右常用汉字的字音,能正确地用普通话语音读出学过的词语。各地应有计划地将小学推普工作全面系统地开展起来,要求城市(县城)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在校内率先普及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2)中学是推普的重要阵地。学生要正确熟练读出《现代常用字表》中2500个常用字和1000个次常用字的字音,正确读出学过的词语。初中语文教学要加强学生的朗读训练,使学生能用普通话流利地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高中语文教学要注重学生的写作训练,使学生能正确熟练地借助汉语拼音识字、正音,阅读和学习普通话,逐步提高学生自由交谈的普通话水平。职业学校要把掌握和使用普通话纳入培养目标,作为职业训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要正确熟练读出《现代常用字表》中2500个常用字和1000个次常用字的字音,正确读出学过的词语,能用流畅的普通话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特别是幼师专业、文秘专业、公共服务专业应开设普通话课程,把普通话作为一项基本功,加强训练,严格考核。
(3)各级师范院校(含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应进一步加强口语课教学,开设口语课程,把普通话语音知识和口语训练列入重要教学内容,并在课时安排和考试、考查等环节上给予保证。师范院校、非师范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如文秘、新闻、旅游、节目主持、艺术、法律、公关等)学生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从2004年起,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未达标者应缓发毕业证书。
2、抓好汉字规范教育
(1)教师应具备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能力,其中语文教师应熟悉汉字的各项规范标准。教师批改作业、板书、投影等面向广大学生的手写字,一律要求使用规范字。为消除现代汉语中异形词给书面语的使用带来的不利因素,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通知》。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国家颁发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学习掌握好《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要求他们以身作则,树立规范意识,在教案、板书、批改作业等环节中使用推荐词形,在教学中强化学生对推荐词形的记忆,并随时纠正学生使用的非推荐词形。
(2)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知识教育,加强对学生写字教学和训练,培养学生用字规范意识和书写技能,能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能正确书写汉字,字形笔顺规范。
(3)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对校园内外公共场所的用字(如校名、校徽、路标牌、永久性标语、语录、宣传橱窗、黑板报、出版物、广告牌等存在的繁体字、错字、别字、生造字以及乱起洋名、乱造音译词现象)进行一次清理,规范公共场所的社会用字行为。
(五)注重抓好教师语文素质水平的培训和提高
实施素质教育和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关键在于教师职业素质的提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学校和专业对于教学基本功的要求不尽相同,但通用的基本功还是“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这是教师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志。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设区市、高等院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要有计划地开展教师普通话培训。按照“以测促训,以训保测”的原则,将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作为教师基本功训练内容之一,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的课时应计入继续教育的总学时数。按照国家的要求,现阶段的普通话测试对象为:1954年1月1日(含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任职的教师。分阶段目标为:2002年配合教师资格认定,完成1994年以后加入教师队伍,年龄于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等级达标;2004年以前,省会南昌市完成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等级达标;2005年以前,各设区市完成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等级达标;2010年之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任职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标。
2、完善制约机制,逐步执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从2003年起,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经过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取得相应的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作为教师聘用、评优、晋级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2004年省会南昌市(城区)、2005年各设区市(城区)、2010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评优、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抓难点热点问题,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发展
推进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发展,必须要抓薄弱环节,解决好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1、江西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薄弱环节是:农村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基础较弱,教师的语文素质较低,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农村语言文字工作主要是抓好三个环节:一是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有关语言文字政策,努力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二是努力营造校园语言文字规范的氛围。要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师生在教育教学和各种课外活动中都要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通过课内学会、课外练习、优化环境等途径,切实提高农村学生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三是通过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来促使教师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由于受社会环境、地理和民俗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农村教师全部在近期内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在依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要求时,要注意考虑各种因素和情况,根据农村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实行分类指导。要力争在2005年前,70%的农村任课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其中60%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到2010年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2、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的使用越来越普及,网络语言的出现,其丰富、鲜活的特点在网络平台上可充分显现出来。但许多网络语言存在的随心所欲或生搬硬造的现象,与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对处于语言文字使用尚未定型的青少年来说,其潜移默化的负面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有维护祖国语言文字文明和健康的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重视网络语言给语言文字规范教育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不能听其自然,放任自流。对粗俗、不健康的要坚决制止。教师除在教育教学中要求学生使用标准规范的语言文字外,同时要考虑学生的审美情趣,找到最适合青少年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辨别良莠,要使学生树立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树立规范意识,提高鉴别语言文字应用在美丑正误的能力和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认真探索和研究网络语言出现的问题,怎样在保持语言文字纯洁性的同时,促进语言文字的创新和发展,要真正使学校成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中规范的绿州。
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又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工作可以说是面宽量大,特别是在一些人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我们的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要真正抓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难度还是比较大的。但我们应该看到,随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和宣传贯彻的不断的深入,学校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将不断提高,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用语用字规范化的需求也会日益迫切,将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只要坚定信心,认真抓好落实,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目标就一定能按期实现,必将对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发挥基础作用和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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