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语委办 |
语言文字是交际的工具和信息的载体。抓好语言文字工作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教育的普及和文化的繁荣,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的形象和民族的尊严。
勿庸置疑,自我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以来,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语言文字工作有一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社会相适应的语言文字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逐步得到提高。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语言文字工作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语言文字工作还不能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的现状应引起我们的思考和探索。
思考之一:从2001年开始,我省各级师范院校陆续开展了对师范类与口语密切相关专业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但从各校的统计数据来看,有40%左右的学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二级标准。多年来按照国家教委、国家语委的有关文件要求,我省各级师范院校在抓好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将普通话纳入学校培养目标和教学常规,在教学中增加了“教师口语”课和职业技能训练。促进了师范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但从教学效果和师生的应用水平来看,整体水平却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要真正实行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达不到标准要求缓发毕业证书”的规定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国家教委、国家语委、广播电影电视部早在一九九四年就印发了《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规定“中小学教师、师范院校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或一级。”而我省师范院校学生经过三到四年的在校学习,有近40%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从而反映出,我省师范院校的现有的普通话教学内容和教学水平还不能适应当前学校普通话普及提高的要求,起点和目标定位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标准(我省在职教师培训的标准要求和教材也存在此类问题)。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师范院校是培养教师的基地和摇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要求,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因此要真正抓好普通话的普及提高,首先须从培养教师的师范院校抓起,加大普通话教学改革的力度,修订现有的教材、教学内容,提高标准要求,改革教学方法,再配与必要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促进师范生普通话整体水平的提高。
思考之二:为抓好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工作,国家语委等有关部门一九九四年就印发文件,要求对中小学教师、中等师范、高等院校的文科教师、师范院校毕业生、从事广播电视、电影戏剧、话剧表演、配音专业人员以及与此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的等级。一九九九年,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要求对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并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我省除广播电视系统在一九九
年成立了测试机构,并开展了培训测试工作外,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其他与口语密切相关专业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2001年才刚刚开始启动,其他公务员等行业部门的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还未开展。与全国其他省市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已步入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情况相比,工作步骤明显偏慢,存在较大的差距。这里面是否有有关部门的认识.重视等主观问题,同时也有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合力的问题。
思考之三:社会上有许多人对语言文字工作不够了解,常听到有人问,“语言文字工作是干什么的,究竟管什么”。到基层单位搞调查研究,常听到反映,语言文字工作常常提不到议事日程,只能是轰轰烈烈的搞一阵子,不能持久深入下去。如在社会用字管理方面,按照国家语委的有关文件要求,一九九七年省直有关部门曾组织评估组对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的社会用字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部分城市社会用字混乱的情况得到有效的遏制。但近年来,由于缺乏宣传、监管的力度,部分人们对社会用字规范化意识淡薄,致使城市用字不规范状况又有所回潮。如南昌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对南昌市的八一大道、中山路、胜利路、沿江路等7条主要街道的名牌、招牌、广告牌等用语用字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不规范用字(含错别字、随意简化字、残缺字、生造字、异体字);不恰当用字(含带有封建色彩或不健康的字)占调查总数381处的9%。其中胜利路、沿江路的街面上使用繁体字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的要求明显不符,与现在创建文明花园式的城市格格不入,亟待清理和纠正。这里面有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做得不够的问题,也有语言文字工作缺乏力度,缺乏规范的工作措施制度,抓落实不够的问题。
究其主要原因我认为有三点:
一是认识不到位。尽管党和国家领导人将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但在实际当中,讲起来重要,忙起来顾不上的情况普遍存在,表现在推广普通话方面,存在着“差不多”的思想,不少人认为,讲话虽带有南腔北调,听得懂就行,对有无必要提高并达到相应等级存在着疑问。在社会用字方面,部分人摆不正祖国语言的位置,随意乱造简化字或乱用替代字。一些部门机构的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只知按市场化运作,尽量照顾商家广告用字用语喜好,对其使用不规范用字用语情况,缺乏正确的引导和必要的管理。
二是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队伍不够健全。目前全省各设区市都没有设立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绝大多数都是挂靠在市教委某个科室或部门,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工作任务一多,语言文字工作常常摆不上议事日程,工作处于随意性或应付状态。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网站分布不尽合理,目前只建立培训测试站十七个,还有三个设区市没有建立,不能正常开展有关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另外,全省普通话测试员偏少,人员素质极待提高,还不能真正适应开展全省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需要。
三是缺少必要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的工作制度。为切实抓好本地语言文字工作,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省人大或省市政府的形式颁布了“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或“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或规章,真正做到了依法抓好语言文字工作。我省这一工作还只是刚刚列入议事日程,还未启动。另外针对本省实际工作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规范的工作制度和措施不够,一些工作特别是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开展起来不够规范,增加了现在开展工作的难度。
十五期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各种语言之间的交融和碰撞会更多,社会语言文字情况将发生新的变化,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教育事业的改革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提出了新的挑战。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五年,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指导,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的崛起而奋斗的基本任务。为使我省语言文字工作赶上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开创新时期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应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领导重视是关键。由于种种原因 ,语言文字工作常常容易被忽视,在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还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如不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加强领导、管理和检查督促,就难以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因此要真正抓好语言文字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首先要提高各级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大依法抓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只有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过问。同时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从自己做起,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内化到本部门、本行业系统的实际工作当中,从领导重视,推及到部门、行业工作人员的规范落实,从而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率先垂范,在公务活动中自觉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同时履行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的职责,依法抓好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开展。在强化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法定职责的同时,要注意充分调动社会有关部门、行业参与规范语言文字的积极性,进而拓宽到全社会,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为。
二、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力度。
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是当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重点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宪法和我国多民族实际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历史上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有地位和适用范围,对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提高国民素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宣传教育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利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为社会广泛知晓,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从意义、适用范围、职责等方面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自己遵法守法的自觉行为,提高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另一方面就是要着力抓好对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宣传教育。要有计划地开展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培训,使语言文字工作者深刻全面地领会有关法律的精神实质,学习好党和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在提高思想认识和增强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把握好法律、政策的界限,注重提高依法水平和行政能力。
三、建立健全有关地方法规和工作机制。
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总的特点是刚柔结合,以柔为主。对在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体是以教育倡导为主,批评处罚为辅,最重的处罚也只是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因此与其他许多强制性法律的所不同,是一部柔性法律。基层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普遍反映该法在针对性、操作性等方面有弹性,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难度较大。因此要抓好本省语言文字工作,强化针对性,必须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体系,要结合本省实际,尽快制定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强调针对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有效的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抓好语言文字工作还必须解决原来工作无序不规范的状况,从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入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系列规章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规范工作手段,重点是狠抓落实,为全面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奠定基础。
四、抓好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是抓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责,因此要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管理监督和执法主体得到落实,为使语言文字工作有最基本、必要的组织基础,就应当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尽快改变我省目前这种“挂靠”、“兼管”临时应付的状况,省已成立了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设区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尽快专门成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县(市)级也应有机构和人员专管或兼管语言文字工作。再就是与语言文字工作有密切关系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信息、工商管理等部门也应有领导分管、有人专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和协调,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一支高素质、有事业心的语言文字工作队伍,是抓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保证。常听语言文字工作者说,搞语言文字工作要有铜头(不怕碰得头破血流)、铁嘴(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蛤蟆肚(受得了气)。比喻不一定恰当,但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现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难度和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尷尬境地。因此抓好语言文字工作者队伍建设,首先要注重培养干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朴素感情和责任意识,使他们真正从心底里热爱这项工作,激发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热爱事业的内心信念转化到具体工作中去,以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和顽强坚韧的工作作风,来抓好本职工作。再就是要注重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和业务水平,面对新世纪高新科技的发展,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对语言文字工作者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抓好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抓好他们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的学习,注重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以适应工作的不断拓展和深入的需要。
语言文字工作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两个文明建设发展的一项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从我省来说,既要敢于正视差距,更要善于找准前进的方向。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而奋斗的目标”我们一定要在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弘扬井冈山精神,脚踏实地认真解决好跨越式发展与观念滞后等突出矛盾,为不断提高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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