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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全社会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推动国家语言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经教育部语用司同意,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将联合中国教育学会于2005年8月-12月开展“第二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赛事活动已纳入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计划。根据教育部语用司有关函件,《第二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分赛区赛事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教师参加语言规范化知识大赛的通知》精神,赣州市将组织广大教师参加本次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是抓好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第八届推普宣传周活动计划,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加大对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对本地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宣传发动和参赛的组织工作,鼓励广大教师踊跃参赛。
二、参赛对象:中小学全体教师,尤其要积极组织广大中小学语文教师参加此次大赛。
三、组织领导: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参赛活动,做好本县(市、区)的报名组织工作。接通知后将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报市教育局语委办,联系电话(兼传真):8391498。
四、活动安排:各地各校务必于2005年9月15日前将参赛人数汇总上报,10月8日前将参赛试卷直接邮寄至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评委会。
五、奖项设置:2005年10月-12月,全国大赛组委会将对有效试卷进行分类登记,并从正确的答卷中制取各类奖项。我省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教师,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另行给予奖励。
六、此次大赛活动经费按照《第二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分赛区赛事方案》的有关规定办理,不收报名费,各地所留费用主要用于此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参赛的选手订阅《大赛专刊》即可参加竞赛。
200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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