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至14日,国家评审组、省评估团对南昌市城市语
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考查评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评估团团长万学文于14日晚宣读了评估结果:南昌市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要求。
在这两天时间里,国家评审组、省评估团实地考查了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9个省市单位。通过综合考查评估认定: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南昌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成效显著,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扭转已经形成,依法管理监督的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达到了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要求,能够适应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提高市民整体
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悉,在全国36个一类城市中,南昌市是第24个顺利通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考查的。
来源:大江网
200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