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德镇市率先在全省启动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
|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的指示要求,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西省景德镇市人事局、景德镇市教育局、景德镇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2003年6月1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要把推广普通话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内容列入工作日程,要从实际出发,激励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
为保证工作的全面落实,培训测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通知》规定,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经培训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者由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话等级证书》。
《通知》决定,从而2004年起,为提高公务员普通话应用水平,普通话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能力水平的内容和招收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之一。
目前,全市已有51个机关单位组织了报名工作。至此,景德镇市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全面启动。
——江西省语委办——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