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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使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健康发展,江西省教育厅决定,从2003年开始,在全省试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视导制度。
建立普通话水平测试视导制度,主要是通过聘任若干普通话水平测试视导员,加强对全省各地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巡视、检查、评估、指导,促进各地(校)进一步抓好普通话水平测试过程中的管理,督促有关测试员增强责任感,严格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测试工作标准、程序、要求,认真履行测试员职责,确保测试工作的质量。对测试成绩不符合标准的,在征得当地语委办或测试站的认可后,有权取消成绩。对责任心不强,测试标准把握不严或不按标准测试的测试员,有权向当地语委办提出撒换,情节严重的,可向省语委办提出处理意见。
视导员一般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国家级测试员)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有丰富的普通话教学和测试经验,或长期从事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同志担任。原则上每个设区市一名,有关高校根据情况设定。采取由各地(校)推荐,省教育厅核准后聘任。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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