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宣传部、人事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
,2003 年 9 月 14 日 至 20 日为全国第六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为了切实搞好今年的推普宣传周活动 ,积极推进我市的推广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全体市民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第六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大力推广普通话,齐心协力奔 “小康”。
三、我市开展第六届推普周活动计划:
1 、 9 月 14 日 -20 日,以学校为重点,在全市各学校开展校内宣传活动。各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班会、队会、晨会等形式,以师生为对象,广泛开展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活动,规范教学语言,培养学生养成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
2 、 9 月 14 日 -20 日,拟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各新闻媒体,采取发表文章、制作播放专题和宣传口号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方位的推普宣传,增强全体市民的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意识,为我市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化氛围。
3 、宣传周内,由市语委办在广场交通要道口设置若干幅宣传横幅,以营造必要的宣传气氛。
4 、 9 月 18 日,市语委办在闹市街道 ( 暂定市中心广场 ) 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并向市民展示近几年来我市开展推普工作取得的成果,届时将邀请党政领导、市语委会成员亲临视察指导。
四、活动小结
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的目的在于通过宣传教育,促进推广普通话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继续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以尽快在我市建立起以中心城市为重点
, 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格局。
推普周宣传活动结束后,市语委办将对本次宣传活动认真总结,并上报省语委办,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加以挖掘整理,进而在今后我市开展推普工作中加以发扬。
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文字是推进祖国语言文字文化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我们要以第六届推普宣传周为契机,继续重视和开展好推普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为使普通话普遍成为我市的校园语言、公务用语、宣传用语和社会服务规范用语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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