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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语委,各市直部门、单位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作为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之一,推普周活动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全社会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八届全国推普周。为搞好南昌市第八届推普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南昌市市民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加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筑和谐诚信南昌”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宣传主题
第八届全国推普周的主题是:“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要围绕主题加大宣传力度,使南昌市更多的干部群众认识到推广普通话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素质、维护国家统一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和全面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让南昌市广大群众努力学习和在必要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三、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精心策划并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对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要多做探索、不断创新,可举办座谈会、研讨会、征文征画、知识竞赛、基本功比赛、文艺调演、街头宣传咨询等活动,并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的作用,积极开辟有时代特色的新途径,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参与面,使推广普通话活动与社会语文生活紧密结合,与语言文字日常工作有机衔接。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征求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意见,制订推普周活动方案,争取社会支持和赞助,共同做好推广普通话宣传工作。
四、要充分发挥学校在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作用,将学校开展推普周活动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使普通话的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推普周期间,城乡每所学校都应开展宣传活动,中小学要以普及普通话为主题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等活动,特别是正在创建省级、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中小学,要在推广普通话宣传中发挥积极示范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五、各部门各系统都要开展好推普活动。宣传部门要把推普周活动列入宣传计划,发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做好推普周新闻报道,并积极制作、播出有关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人事部门要加大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力度,鼓励公务员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把推广普通话纳入城市和社区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要把推广普通话融入群众文化活动和社区文化建设。
六、南昌市语委在第八届全国推普周期间,将发放推普宣传画、宣传牌及推普宣传口号;同南昌市电视台与各区语委合作,制作市“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电视专题片,并参加全省评比活动;组织编写和修改完善《推普五字歌》,并向全市中小学以至社会广泛宣传;创建省级、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市外国语学校、南师附小、豫章路小学、站前路小学等学校推普周活动进行检查;启动全市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等。
南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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