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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成立“实施办法”专家小组


  按照中宣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等五部委有关文件要求,为促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尽快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02年省教育厅专门成立了“江西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起草领导小组。目前已草拟“实施办法”初稿(第三稿)。为抓好“实施办法”的调查研究工作,参照外省的做法,成立专家小组,加强对起草“实施办法”的科学论证和有关条款的修改、补充。

  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 陈克林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组 长: 刘焕辉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原全国人大代表)
  副组长: 刘慧如    省教育厅语委办正处调研员
  成 员: 涂书田    南昌大学法律系教授
       周淙波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何姿文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胡礼伦    原《江西广播电视报》《声屏世界》主编
       黎传绪    南昌教育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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