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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2004年,是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实践,提升工作水平,开创改革发展和各项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一年。语委办工作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省教育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探索依法抓好语言文字工作的机制。以创建示范校活动为抓手,促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上新的台阶。以抓好测试员再培训和普通话测试站评估为手段,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效管理。以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为契机,积极拓展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快速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
1、注重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展多项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报道。把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好各设区市和高校,结合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较强吸引力和教育意义的活动。继续抓好每年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拟在2004年9月宣传周期间,与“江南都市报”、省书法协会联合组织全省青少年规范汉字竞赛;与省教育电视台举办全省青年教师职业语言大赛。
2、认真抓好全省语言文字政务信息化建设。在省正式建立“语言文字网站”的基础上,要求各设区市和有关高校着手抓好信息网建设,尽快建立自己的网页或网站。
(二)积极探索依法机制,配合有关处室做好“实施办法”的起草、立项工作
进一步抓好《江西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第三稿)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充分发挥省专家小组的作用,积极开展对起草“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科学论证和有关条款的修改、补充工作。配合教育工委研究室做好“实施办法”的起草、立项工作。
(三)认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活动。2004年,在高校创建2—3所省级示范校,在各设区市创建1—2所省级示范校。在此基础上逐步创建国家级示范校。使各级各类学校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遍提高。
(四)进一步抓好测试员队伍建设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04年10月1日前,抓好我省51名国家级测试员,506名省级测试员“新《大纲》”再培训工作。同时结合测试员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以适应新形势发展和普通话测试工作的新要求。
(五)加强对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协调指导
协调和指导南昌市语委、教育局依据“江西省一、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在自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本地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以及迎接检查准备工作。在适当时候,配合国家语委、省语委组织开展对南昌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六)认真抓好普通话测试站评估工作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组织专家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抽听磁带、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进行检查评估。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亮黄牌予以警告。
(七)继续抓好语言文字方面的项目科研管理工作
积极支持、鼓励有关高等院校开展语言文字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配合教育部语信司认真督促抓好国家语委批准的科研项目的科研和管理工作。
(八)认真做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
抓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汇报总结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明确新一年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任务。
(九)进一步抓好处室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从落实“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高度,抓好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廉洁自律,加大改革力度,增强工作主动性,努力使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有较大的发展,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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