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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就加强宜春市窗口、服务行业普及普通话和
用字规范化工作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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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服务行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国农运会在宜春市的召开奠定良好的基础,宜春市迎农运、创“三城”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窗口”、服务行业,要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所有人员在工作中均应使用普通话。直接面对旅客、顾客服务的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一般应不低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规定的三级甲等;窗口、站、车广播员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二级甲等。公文、表格、票据、表报、各种标牌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广告用语用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关于广告用字规范的规定。

  为保证工作的全面落实,《通知》决定此项工作由宜春市文明办和教育局共同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业务管理和提高员工素质,加强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为提高“窗口”行业相关人员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宜春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近日已首先开展对相关单位骨干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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