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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围绕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一中心任务,紧扣2010年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工作领域,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西部、民族地区转移;继续实施“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三项基本措施,并着力探索新的推进方式;积极配合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为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速汉语的国际传播服务。
二、主要工作
1.完善并印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召开2006年度工作会议和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完成新一届国家语委委员换届,并召开2006年国家语委委员会议。
2.承办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公布50周年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召开纪念座谈会,组织媒体宣传,推动各地开展相关活动。
3.继续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会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广东地区和部分行业系统进行宣传贯彻《法》的调研,继续推动地方语言文字法制建设;继续推动城市评估,基本完成省会、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达标认定工作,全面推动地级市及地区行署所在城市开展评估并有一批城市通过评估认定,推动县级市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启动评估工作,组织研讨,筹备表彰活动;加强普通话测试管理工作,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并启动测试管理工作评估。
4.加强学校、农村和民族地区推广普通话工作。召开汇报交流会,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与有关司局合作,支持部分省、市开展农村教师和进城务工农民的普通话培训;继续进行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学调研,举办少数民族汉语师资普通话培训班。
5.组织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配合50周年纪念活动展开宣传,活动重心向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民族地区转移,推动组织形式和宣传手段的创新。
6.继续开展台湾语文政策研究,积极配合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组织好台湾语文政策相关课题研究、信息编发工作,支持召开语言政策和语文规划研讨会;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相关规划制定工作,配合汉办组织对外汉语教学师资普通话培训、测试及教材、工具书等编写工作,组织相关课题研究。
7.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和社会服务工作。编好工作简报,做好重要工作的信息报送及新闻发布,整合语文报刊、网站等资源,加大宣传和规范引导力度;扩大口语交际能力考察标准试验,组织编写教材;制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汉字书写等级标准及考核办法,并进行试点;颁布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测评体系;为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8.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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