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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列入教育督导检查的范畴
  为抓好江西省“两基”复查年检工作,江西省教育厅2003年1月印发《关于继续做好2003年全省“两基”复查年检抽查工作的意见》,将中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情况、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情况、校园内各种场合用字用语是否规范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等项内容列入了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范畴。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2003年3月5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我省“两基”复查年检中有关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重申加强对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将此项工作列入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全省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文件要求全省各级语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2002年教师资格认证后部分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或测试未达标的教师,要抓紧时间制定有关培训测试的工作计划的措施。要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督促检查,严格测试程序,确保测试质量。各级语委办要协同督导部门,督促有关学校按照“2003年‘两基’复查年检抽查评分指标体系”做好工作,力争使有关评估指标落实到位。今年江西省将对18个县的教育进行“两基”复查年检。

                              江西省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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